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吴文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自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
据介绍,此次发布会发布了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张某某盗窃案,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区教委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后半篇文章”的王某盗窃案,对暴力管教型家长亮“红灯”的李某诉张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以“柔性司法”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方式的王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根据被害人家长需求开展家庭教育的徐某猥亵儿童案,以及开展涉网络家庭教育指导的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宋莹表示,这些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呈现了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院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的个性化问题,开展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而非“一刀切”地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例如,在徐某猥亵儿童案中,针对女童家长对互联网时代性侵害行为的隐秘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防侵害教育的问题,法院为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另一起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则针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时间、使用内容关注不足,对个人支付账户保管不当,导致未成年子女可以轻易发起大额网络支付的问题,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表示,多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将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延伸工作的重要阵地,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面,总结了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探索亲职教育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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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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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33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介绍,5月13日0时至15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32例。自5月12日发布会后(5月12日15时至13日15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51例(感染者1067至1117),其中,海淀区24例,朝阳区和房山区各9例,丰台区和西城区各4例,大兴区1例;普通型5例、轻型28例、无症状感染者18例;管控人员40例,社会面筛查1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