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几年来,中国律师队伍在高速发展。2012年律师队伍的规模是23万人左右,发展到今年已经突破了73万人。换句话说,我们用了12年的时间,培养了大约50万名律师,应该说这样一个发展速度在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
律师队伍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发展速度?律师的数量到底跟什么有关系?很多人说跟法律的数量有关系,事实上并非如此。国外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律师的数量跟法律的数量没有直接关系,而与经济的活跃程度有直接关系。应该说中国律师队伍的迅速扩大,得益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律师既是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也是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者。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东西部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客观造成法律服务市场确实存在着资源分布的不平衡问题。一些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缺少律师,有些地方可能一个县也就有一个律师事务所,甚至没有律师事务所,要靠中东部地区来支持。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到青海、西藏、新疆这些地方开设分所,目的是解决当地的法律服务需求问题。这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法律服务,是一种公益行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中国律师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在个案当中实现具体的公平正义,还要考虑到在全国范围内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律师的帮助,承担了很多的公益责任。
应该说,分化是一个市场规律,但是我们又需要保证一些边远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律师的帮助。所以我想一方面是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协调发达地区的律师为边远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另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比如说人工智能。现在远程法律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决边远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问题,以此能够相对高效率低成本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合伙制应该说是在二战以后发展起的一种律所的组织形式。在二战之前,很多国家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都是个人律师事务所或者是个人的简单的联合体共担成本,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逐渐出现了合伙制,我们知道它是律师行业组织形式的一种原型。它的建立有很多重要的前提,比如说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比较小,律师的专业性相对来讲比较单一,知识结构相对来讲是一样的,这样彼此才能够进行监督。所以这种组织形式采用了无限连带责任这样一个模式,它的目的就是让律师之间有能力监督,愿意进行监督。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委托人规模的不断扩大,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这就很难再采用传统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这样的一个决策模式。一个大型律师事务所,几百个上千个合伙人,如何能够高效学地作出决策?所以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们迫切需要对律师事务所的治理模式进行改革。不是说之前的合伙模式不好,而是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们要解决它的管理需求问题。
因此规模越大的律师事务所,在管理决策权上越需要集中,以便能够迅速作出决策。从各国的发展情况来看,规模仍然是我们律师行业的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要追求规模化。当然我们对于规模的定义是不一样的,比如说上世纪80年代,在美国可能50个人、100个人的律师事务所也都是规模所,都是大所。但是现在可能200个人的律师事务所都谈不上是大所了,可能1000人、2000人、3000人才能称得上是规模所。如果要想成为世界百强所,恐怕你的律师人数要达到3000~4000人。为什么要追求规模?如何能够实现规模?这是我们律师行业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律师行业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趋势,就是提供多元的服务。我刚才讲到了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以后,它不仅带来的是规模效应,同时还会带来范围经济问题。所谓范围经济问题就是律师行业提供的法律服务,它不仅仅是涉及到法律问题,还涉及到其他领域的问题。
很多时候,律师行业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仅仅是问题的表象,为什么会发生纠纷?可能背后你的委托人他的偿债能力出现了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偿债能力的问题?因为他的资金流动性出现了问题。所以你在解决他的法律问题的时候,如果能够顺带把这些问题一站式地解决,无疑会大大降低委托人解决问题的成本。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提供这种多元性的法律服务,是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以委托人为中心。多元性法律服务让委托人能够低成本、根本性地解决遇到的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当律师事务所有了一定规模以后,掌握的信息就不仅仅是法律信息了。比如说我到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1000多人,我看到律师事务所有一个办公室,类似于“委托人经济信息交流中心”这么一个部门。我就问他们这个部门是干什么的?他们告诉我主要是撮合委托人的交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行业不仅仅是要解决纠纷,促进交易,还要撮合交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提倡多元化的执业、多行业的合伙,应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所以规模化跟多元化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律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社会和法律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律师需要不断地学习。律师事务所实际上是法学院后的重要的“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现在一些律师说,随着技术的发展,很多传统业务没有了,我们消灭了很多传统的犯罪。
这个时候新型的法律服务可能是我们法学院没有提供的,可能过去没有提供,现在也没有来得及提供。那么一方面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要帮助律师获得这方面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律师也要积极地调整自己,就是律师自己一定要努力地去学习。
比如说我们现在讲到的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里面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如果我们抓住这样一个风口,抓住这样一个机遇,赶紧把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补上,填补相应的空白。我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你的业务能力也会不断地发展,这才是真正的与时俱进。比如说我们现在有了人工智能,很多律师就说坏了,人工智能要取代我们律师了,在我看来人工智能并不会完全取代律师,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它不能够取代律师。比如说人工智能,现到目前比较强的人工智能,它的逻辑仍然是一个学习总结,它要学习大数据,这些数据都是已经形成的成果。但是新的业务出来以后,如果你是一个创新型的律师,人工智能是取代不了你的。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生存的或者说生存最好的,就是有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