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常晴:提升中国仲裁国际影响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保障-新华网
2024 12/05 10:17:42
来源:2024企业发展与法律服务创新论坛

解常晴:提升中国仲裁国际影响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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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在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

  12月4日,2024企业家博鳌论坛系列活动“企业发展与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在海南博鳌举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在主旨演讲中表示,当前,我国正在奋力开创对外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正迎来新的建设时期。面对新的时代背景,中国仲裁面临的使命职责在于提升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争取更多成为中外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共同选择,为对外开放和企业“走出去”发挥更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

  解常晴说,中国贸仲是中国涉外仲裁的一面旗帜,成立70年来,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努力推动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形成了处理涉外争议的鲜明特点和优势,也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高度信任和支持。

  解常晴介绍,贸仲先后实施了十部仲裁规则,与不断发展的国际仲裁实践保持同步,始终保持规则的先进性和吸引力。现行2024版规则修订三十多项内容,在2024年中国服贸会的服务示范案例评选中荣获“中国服务实践案例”奖。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

  贸仲重视国际化仲裁员队伍的培育和构建。我国第一批涉外仲裁员,正是通过在贸仲的审理实践,不断成长、成熟并走向国际舞台。贸仲现有各专业背景的在册仲裁员1881人 ,其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591人,来自144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仲裁员队伍的全球化布局。

  贸仲在规则和实践中,鼓励中外当事人利用好意思自治原则,必要时候就关键事项作出特殊约定,从而在争议发生前自行达成利益平衡的合意。从贸仲近年来受理的涉外案件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跨境合同当事人通过对仲裁语言、首席仲裁员国籍、适用法律、名册外指定仲裁员等约定,成功把争议解决约定到了贸仲。

  贸仲提倡中西融合式审理方式,积极引导仲裁庭运用国际仲裁中常用的程序令、时间表、审理范围书等方式;仲裁庭既可以按大陆法系下的究问式,也可以按普通法系下的对抗式审理案件,更多情况下呈现出融合式的特点;调解和仲裁相结合的东方智慧在贸仲仲裁中得到成功实践。融合式的审理兼顾了效率与公正,符合国际仲裁的改革方向。

  解常晴还表示,企业“走出去”的过程充满挑战,企业需要充分认识争议解决过程中的风险,并随着合同谈判地位和能力的提升,坚定信心,在合同中确定更为有利的仲裁安排,维护好企业和国家发展利益。

  解常晴最后表示,展望未来,希望企业界与仲裁、律师界等法律服务界紧密协作,共同秉承高质量发展理念,共同创新发展,共同推动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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