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1日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北京《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规范主要规定了医院保安的基本要求、保安服务要求、设备配备及使用要求、应急管理、医院保安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填补了国内同类标准的空白。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侵医伤医事件呈现出突发性隐蔽性特征,防范难度和社会危害程度大。对此,有必要通过编制医院保安服务规范对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提出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医院保安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记者了解到,规范规定医院同时在岗保安人数应按照“在岗在编医务人员总数的3%”“20张病床1名保安员”“日均门诊量的3‰”三种标准的最高数量配置,并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增加保安员数量。
规范特别指出,对因排队、看病等原因发生的口角、纠纷,保安员应及时予以劝解和制止,必要时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发现扬言实施暴力,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或者发现可能涉嫌醉酒、吸毒、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就诊人员时,保安员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医院安全,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正在发生的暴力案件或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保安员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调查。
目前,北京全市共有保安服务公司600余家,注册保安员近30万人,在医院管理中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人员约3万人。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将联合北京市卫健委、医院、北京市保安协会及相关保安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统一组织保安员培训、考核等工作,确保规范执行落地。(记者 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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